我为群众办实事|建华区检察院关注网络餐饮安全
整治超范围经营
时间:2021-07-23
来源:建华区检察院
作者:政治部
编辑:王兵
录入: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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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你喝过红牛吗?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为保健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未经许可擅自销售,这种违法经营行为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当前网上外卖点餐已经成为百姓的生活常态,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建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焦点锁定在网络餐饮安全上,以“小切口”体现“大作为”。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通过登录美团网超市页面,从中查找线索,逐家摸排,发现了网站上有2家超市商家(富*食品超市、思*超市),未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擅自售卖保健食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公益诉讼部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手将线上监督拓展至线下调查,深入到辖区内各食品超市,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红牛功能性饮料和保健品非法经营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发现的无证经营、无消费提示等不规范行为,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全面监督整改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