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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区检察院公开宣告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助推

“禁塑、限塑”再“加速”

时间:2021-04-08

来源:建华区检察院

录入: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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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单位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
  
      4月8日,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针对辖区餐饮商户违规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一案,向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共同探讨建立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监管长效机制。该案系全市首例督促行政机关执行国家、省“禁塑、限塑”要求的公益诉讼案件。
      建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及代表参加了公开宣告。同时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出席活动,对公开宣告进行全程现场见证。公开宣告会由建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宝德主持。
      会上,办案组检察官白薇介绍了案情,公开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建议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违规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行为进行纠正,严格执行国家、省禁塑、限塑要求,加强对塑料在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避免塑料污染环境,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领导针对检察建议反映的问题表示认可,并围绕自身职责就更好履行监管职能助推“禁塑、限塑”问题作了表态发言,并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
      “通过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搭建协作联动平台,既充分保障了被建议单位的权利,又用‘看得见’的正义彰显法律尊严,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建议实效、提升监督效果。有利于推动检察机关和相关责任主体互动交流,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助推美丽建华建设,使人民群众收获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建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宝德向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介绍说。
      下一步,建华区检察院将积极履职,及时跟踪检察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积极协助整改提高,确保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以公益诉讼之力让“禁塑、限塑”再“加速”。
 
检察官小提示:
塑料污染不仅污染土壤,同时还会污染空气和水体,造成不可逆转的生态环境损害。希望大家从小事做起,为减少塑料垃圾,保护环境贡献力量。
——重拎菜篮子,多提布袋子,选用绿色环保购物袋
——不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塑料吸管等塑料制品
——拒绝过度包装、减少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
——不随手乱丢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共创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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