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时间:2018-04-04
来源:建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兵
录入:王兵
审核:魏庆麟
【字体:大 中 小】
2018年建华区检察院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根据市院和区委的统一部署,现就2018年建华区检察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市院、区委的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以苦练内功、增强本领、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为重要内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司法流程,提升司法质效,着力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推进作风持续好转,营商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为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建华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整顿范围
全院各部门及全体干警。
三、整顿重点
根据市院和区委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整顿内容,全院要对以下六个方面问题进一步聚焦整改、重点整顿:
(一)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
重点是:检察窗口部门对“四零”服务承诺抓得不够实;执法办案不注重策略和社会效果,有的对当事人的态度还不够热情周到,就案说案多,释法说理少;工作规划不够合理,存在效率不高等问题。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问题
重点是:深入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不深不细不实,还没有形成制度,没有形成成果,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还不强、对结合点和切入点把握的不准,主动融入、积极有为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充分,表现为办法不多、力度不够,服务手段单一、服务效果不明显;对一些重大部署和要求还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执行力和落实力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等问题。
(三)能力不强、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
重点是:面对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部分干警素质能力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本领不强、专业不精;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不全面、不平衡,精准监督、适时监督还不到位;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网上流程填录不严格、不规范;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满足于最低标准的履职行为;对宽严相济等刑事政策学习不深、理解不透、领会不准,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同案不同罚”等问题。
(四)司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重点是:部分干警不同程度存在工作状态和进取精神不足,不愿作为、不敢担当;选择性执法、消极性办案等问题。
(五)以权谋利、弄权勒卡的问题
重点是: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个别干警利用职务影响到企业谋利;极个别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参与营利性活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问题。
(六)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
重点是:重点工作、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还存在廉政风险点;部分检察人员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为涉案人员通风报信;有的部门负责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缺位和当“老好人”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总体分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可统筹考虑,整体安排,交叉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工作任务和目标:
按照市院和区委有关服务本领提升年的具体要求,全面提高检察人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效。全院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特点,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整顿重点,科学制定整改措施,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针对性,有条不紊推进。
主要方法和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一次会议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省、全市政法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牵头小组:综合协调组)
(二)找准突出问题
按照市院和区委政法专项组有关部署要求,对检察机关开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做出具体安排,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系统内集中攻坚、专项治理。把本院存在突出问题查深、查细、查实、查全、查准,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时限。
(牵头小组:优化环境创建组)
(三)畅通举报渠道
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全院通过设立作风整顿专项举报电话、设置投诉举报箱等方式,了解掌握突出问题,推动开门整改。
(牵头小组:监督问责组)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2018年4月初至10月底)。
工作任务和目标:
坚持开门查摆,对照整顿重点,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方式,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定阶段整治目标,抓住问题要害,精准有效发力,确保各项任务渐次推进,难点问题接续突破。
主要方法和措施:
(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围绕培养专业能力,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精细化推进全院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进行分级分类专项业务培训,弥补知识弱项、能力不足、经验盲区。着力加强基层一线检察干警的培养锻炼,努力提高专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专业本领,使全院干警跟上节拍,堪当重任。
(牵头小组:综合协调组)
(二)立足检察职能助力优化环境
深化细化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措施,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一是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阻断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
二是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加强对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护,着重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增强企业家信心和财富安全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加强对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监督,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开展涉企积案集中排查清理,推进快速办理。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依法保护农村集体产权、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深入开展农民工讨薪讨债问题专项监督,坚决惩治恶意欠薪,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办理毁林等案件时重视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牵头小组:优化环境创建组)
(三)深入开展专项活动服务发展大局
围绕推进平安建华、法治建华、美丽建华建设,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社会矛盾化解等专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打掉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
二是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准确把握法定案件范围,督促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聚焦美丽建华、健康建华建设,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开展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守护好区域的绿色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办案力度;积极防范、妥善处置由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引导公民和企业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认真践行“四零”承诺,严格落实“四零四有”标准,建立健全“1+4”服务工作质效保障体系;积极回应来自各种市场主体的涉法涉诉来信、来访、咨询和申诉,对涉及破坏和影响营商环境的涉法来信来访,设置“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实施专人接待、专人审查,依法快速审查办结;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建设应用,努力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牵头小组:优化环境创建组、流程再造组)
(四)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
把专项整治与开展司法规范大检查、深化作风整顿有机结合起来,打好规范司法行为的“组合拳”,真正让规范司法成为检察干警的一种工作理念和行为习惯。
一是统筹推进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大力推进类案监督,强化跟踪监督,提升监督权威;善于总结有效的监督方式和程序,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推进检察监督体系法治化。
二是强化现代科技运用,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司法管理监督由盯人盯案、层层审批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控转变。
三是聚焦突出问题,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类案强制检索报告、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智能监管等机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等办法,确保案件质量,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到检察人员业绩考核体系当中。
(牵头小组:优化环境创建组)
(五)加大督导力度,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坚持增强本领和从严管理“双管齐下”,努力造就一支既作风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是组织随机考评测试,采取“基本理论+”考试模式,指导各部门制定所有岗位应知应会理论、业务标准,不定期选择部门,按比例抽取干部,进行基本理论和部门业务知识测试,部门排名公开通报、个人成绩定向反馈。
二是开展定期、全过程督促检查,并结合区委领导小组、区委政法专项组、市院等有关部门的检查情况,定期形成我院督促检查情况,在全院范围内通报。
三是持续瞄准突出问题,开展点对点、常态化抽查检查,着力发现深层问题,强力促进深入整改,并配合区委领导小组、区委政法专项组、市院做好纪律作风检查抽查工作。
四是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督办,严审清单台账,挂图作战、挂账整改,定期通报反馈,全程跟踪问效,逐一对账销号。
五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问责、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对不作为、乱作为,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护短、决不偏袒、决不手软,保持高压态势。
(牵头小组:综合协调组、作风评议组、监督问责组)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2018年11月初至12月底)
工作任务和目标:
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开展公开评议,推动作风整顿取得实效、营商环境加速改善。
主要方法和措施:
(一)纳入“以上看下”评价机制
将全院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整体工作“以上看下”评价机制和我院综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评价,完善评价方式,改进评价办法,提高考核评价针对性实效性。
(牵头小组:综合协调组)
(二)开展公开评议
组织作风公开评议、专项评议,检验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成果,形成公开评议情况报告、通报,并配合区委领导小组、区委政法专项组、市院做好第三方机构问卷测评、满意度调查、上下互评等公开评议工作,以年度评议结果检验检察机关作风是否持续改进。
(牵头小组:作风评议组)
(三)强化结果运用
把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中干部的表现作为考核评比、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出评议;将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部门列为整顿重点;对测评和评议靠后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并取消该部门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牵头小组:综合协调组、作风评议组)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全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优化环境创建组、综合协调组、流程再造组、作风评议组、监督问责组、宣传报道组等6个工作组,与党总支、各支部党建工作相结合,发挥党总支、各支部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的统一领导,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同频共振,整体推进。我院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院分管领导既要抓业务又要管作风,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二)压实落靠领导责任
要抓好一个标准改进作风,一把尺子推动整改,全院一盘棋、部门同创优。坚持以上率下,我院主要领导履行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带头转变作风,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形成“头雁效应”。分管领导既要抓业务又要管作风,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三)抓好结合统筹推进
深入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把推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放在全区大局中来谋划,毫不松懈地深化作风整顿,锲而不舍地抓好专项整治,在坚持、巩固、深化上做文章,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区委和市院党组决策部署,始终做到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检令畅通,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认真贯彻落实市院关于开展深入调研的工作要求,在全院广泛开展大调研活动,研究区情、摸清检情、掌握实情,结合建华区实际,切实找准我院改进作风、服务发展、优化环境的结合点、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定向剖析,对反映强烈、问题频发的部门,直接督导,深入研究、解剖麻雀、强化措施、推动整顿,努力以优良的作风、精准的服务、高效的工作,为区域全面振兴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五)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两微两端”等新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加大反面案例曝光力度,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随时曝光,不断释放检察机关整顿作风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要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在全院树立一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的先进典型,树标杆,亮形象,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