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 建华院“四同聚力”整治违法“生鲜灯”,擦亮诚信经营“金字招牌”
时间:2024-05-23
来源:本站
作者:建华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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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检察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保障大民生”工作思路,依托“府检”协作机制,积极回应政府关心、群众关注、代表委员关切的食品安全、诚信经营问题,以检察履职督促整治违规使用“生鲜灯”,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擦亮了市场诚信经营的“金字招牌”。
一、“人大建议+检察履职”同向而行,关注民生热点
我院严格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将“百姓小事”作为“头等大事”,筑牢食品安全防线。2024年3月,建华区人大代表发现辖区内部分农贸市场过度使用“生鲜灯”,容易误导消费者,依托《建华区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向检察机关移交相关案件线索。检察机关立即组织骨干力量对该线索进行调查,多次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内20余家商户使用“生鲜灯”情况进行排查走访,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办案进度,争取支持,为高质效办好涉民生热点案件打牢基础。
二、“专案团队+专业检测”同步发力,实现精准监督
我院结合辖区人口集中、餐饮集中的地域特点,总结分析60余起涉食药办案经验,组建食药专业化办案团队。为确保公益诉讼办案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办案组使用欧普照明灯光大师照度计检测工具进行抽样检测,精准检测色温K值超标的灯具,认定多家商户在销售蔬菜、水产品时,存在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有色光源和光源色温超标的设施(生鲜灯)的行为,同时肉类鲜销摊位经营者使用显色指数低的红暖生鲜灯,不真实展现肉类产品的生鲜度颜色,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新鲜的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府检协作+诉前磋商”同题共答,推动系统治理
我院根据“府检”协作工作机制和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会,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主持磋商会,邀请相关行政部门领导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磋商,确认行政机关存在怠于履行治理违规“生鲜灯”问题,并就后续整改方案达成磋商意见。会后,行政机关对辖区内全部农贸市场进行系统检查,排查摊位71家,检测灯具291盏,对不合格的灯具统一光源进行更换。通过磋商实现检察机关与政府行政部门之间打造“法治政府”的有益互动,更好发挥行政监管作用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实现基层社会化治理。
四、“同堂培训+跟踪监督”同频共振,助推诚信经营
我院协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辖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同堂培训,共同学习专业检测仪器的操作方式和检测原理,以学促工、边学边做,以专业能力提升增强履职本领和整改效果。为防止违法“生鲜灯”反弹回潮,我院开展了跟踪监督“回头看”,并对市场经营主体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讲解,推动农贸市场企业主体依法经营、规范经营,以检察履职不仅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更加营造出“企业诚信经营,百姓安心消费”的浓厚氛围,擦亮了企业诚信经营的“金字招牌”。